在这个案子里,自己的父亲,就是处于这么一种境地,虽然是给朋友帮忙,但原告方认为,原告和父亲,一样形成了咨询业务上的法律关系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此,造成的损失,自己的父亲应该承担。

        法庭,基本认同这一点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是,原告那边的律师,是这么说的!”魏宝增苦笑。

        陆铭点点头:“邻居原则,从内在意义上来说是对的,但实际上,还需要完善,要多加几点测试准则才能更客观的反应事实,我感觉,我有机会说服法官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个案子,是比较复杂的经济纠纷,双方律师都没有申请陪审团审理,都感觉,从法律层面,用枯燥术语说服陪审团太难,陪审团的反应难以掌控。

        是以由法官断案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就算经济案件,只要一方要求陪审团审理,另一方反对,也是无用。

        听着陆铭的话,魏宝增隐隐觉得,这位年轻律师,好像对这个案子真有点不一样的想法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,稳妥起见,自然不能就这样将案子交给他,那简直成了瞎胡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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