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而复始,美轮美奂。

        从本质上讲,简初晴不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,她乖顺,而乖顺的一体两面是倔强,倔强近似于固执。

        固执地喜欢一首歌,固执地喜欢一种颜色,固执地爱着一个人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爱能有多深?荷尔蒙能支撑几年?简初晴从不去考虑这样的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哪怕她坐在韦祎对面吃过无数次饭,今天两个人见面,她依旧会因没有意义的对话乐不可支,依旧会被韦祎的一颦一笑牵动心弦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天本来不用喝酒的,权总知道自己的酒量,她不打算为难我们,结果我老板太爱拍客户的马屁了,说什么也要喝一点。”韦祎脸上难得地露出无奈的神色,“谁知道把我们俩全喝趴下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一旦开始就不可能是一点了吧。”简初晴深有体会,“好比我们甲方说方案有一点不太完美,但一改起来简直是一点落万点生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韦祎笑着附和道:“是呀,要不是宋以璇酒精过敏幸免于难,再加上碰到了你,否则我和我老板真没办法收场。说起这个我得谢谢你呢,把我捡走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什么捡呀,是宋秘书把你托付给我的。”简初晴纠正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托付吗?听起来咱们俩像是要去结婚。”韦祎说完,发觉这个玩笑有些不合时宜,拿起茶杯喝水,喝完了用叉子吃沙拉,一时间有点忙过了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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