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为什麽我要负责?是这个店员没有把俊俊顾好!我还没让她付我医药费咧!」
「那我们去警察局报案吧?让法官来看看你是过失伤害罪还是毁损罪?」
「什麽过失伤害罪?什麽毁损罪?」
「令未满六岁儿童独处,导致受伤,依法可判过失伤害,便利商店的毁损没疑问也是你的。你不结帐,我就帮便利商店报警,你自己考虑。」
五分钟後,她屈服了。
让我把沾满奶茶的糖果和口香糖,一包一包刷过读码机。
「还有奶茶。」大肠哥停下手上的拖把提醒我。
「奶茶是我摔破的……」我怯怯地说。
「你为什麽会摔破奶茶?」大哥问。
我不敢说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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