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月二十五日,一个待确认录音资料夹从剪辑区移交到行政区。

        十月二十六日,许明川在日记里再次写下D-17原始内容另存,待导演确认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件事只差一天。

        但警方仍然没有证据证明它们指向同一份素材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个资料夹可能曾经被许明川取走,也可能由陈志远或其他承办人领回,甚至可能在行政区暂存柜里停留了很长一段时间。

        唯一可以确定的是:

        它曾经被移交。

        至於最後是谁取走,清册没有留下答案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在这条尚未完成的保管纪录里,许明川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可能的领取范围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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